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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申请租赁房的市民可享受政府租金补贴
2007年03月03日新华社
(记者 李慧颖)厦门市日前正式公布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计算办法,对首批保障性租赁房的租金标准和轮候配租原则作了明确规定。根据规定,保障性租赁房租金主要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测算,申请租赁房的市民可享受政府的租金补贴。 根据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联合制定的《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计算办法(试行)》,保障性租赁房租金标准将根据本市同等住宅房屋市场租金行情定期测算和调整,报批后向社会公布。申请人按签订租赁合同时公布的租金标准计算租金,在合同期内租金标准不调整。 根据规定,不同的申请人还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政府70%-90%的租金补贴,具体的补贴标准将在近期出台。 2月28日厦门首批7639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号已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为保证轮候配租的公正公平,厦门市规定,保障性租赁房必须按申请人的轮候号码先后顺序进行配租,不能擅自变更轮候号码次序。同时,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就近配租,申请人如改变安置意向,必须重新申请轮候号码。 根据规划,不含地价,2007年厦门市计划完成投资30亿元,新增8个保障性住房项目,总用地面积4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7万平方米,加上去年已规划项目,今年全市计划开工社会保障性住房约3.4万套,竣工4270套。(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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