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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区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
2007年10月20日新华网
今年底全区小作坊100%建档,实现电子化管理和动态更新;力争2009年小作坊数量下降50%;到2012年基本消除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现象 新华网讯 (吴会明)为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卫生水平,10月19日,厦门集美区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今后一段时期,厦门集美区将突出抓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确保今年底前全区小作坊100%建档,实现电子化管理和动态更新;力争2009年小作坊数量下降50%;到2012年基本消除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现象。 厦门集美区强化监管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定义,指固定从业人员少、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生产单位或个人。对其监管将坚持规范、引导、便民的原则,突出四个“一批”工作目标,即严厉打击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的黑窝点,积极帮扶一批具备一定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整合做大一批具有区域性集中加工特点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坚决关闭一批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根据方案,厦门集美区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分五种情况实施监管:证照情况,重点是帮助和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提高产品质量,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地理位置,地处人口稠密的重点监管,人口相对稀少的一般监管;风险情况,生产加工风险相对较高食品的重点监管,风险相对较低食品的一般监管;销售范围,销售范围在行政区域的重点监管,偏僻地带的一般监管;诚信情况,日常巡查或产品检验中出现问题的重点监管,比较安全稳定的一般监管。 不仅如此,厦门集美区还要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主动公开向社会承诺,承诺的主要内容包括不使用非食品用原料、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产品不进入商场、超市销售,不超出承诺区域销售,以及不断提高生产水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等。今年12月底前,辖区所有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应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承诺将明示公开,接受政府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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